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2016年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25年左右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2017年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十三五”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则进一步提出,到2020年全国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要达到15%以上。
作为装配式建筑行动方案落实的关键节点,今年能否完成目标备受关注。2月以来,安徽、海南、福建厦门、四川成都、山东潍坊、河北衡水等地,陆续发布标题中带有诸如“进一步推进”“加快发展”等内容的、与推动当地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文件,有的明确了今年及近几年的目标、任务,有的提出了具体的奖励、保障和监管措施。
装配式房屋居住舒适性高
就此,多位业内人士对中国建设报记者表示,上述多地纷纷发文确实有助于推动装配式建筑的快速发展,但装配式建筑行业当前仍面临成本较高、市场接受度不够、相关企业对政策推进力度的依赖性较高等问题。与此同时,一些地方的激励政策在具体落实上存在差距,建议有关部门在这方面做好协调。
多地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统计的数据显示,2019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4.2亿平方米,较2018年增长45%,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约为13.4%;2019年全国新开工装配式建筑面积较2018年增长45%。
在去年已经取得较快进展的情况下,今年上半年多地又继续密集发文,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例如河北省邢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2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明确,2020年度办理施工许可新开工项目中装配式建筑占比要超过20%。山东省潍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近期也连续发布《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工作方案》和《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安排了今年具体推进工作的进度,明确了需要全面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项目范围以及各参建主体的具体责任。
相比而言,安徽、海南的装配式建筑的进一步发展更是受到省级层面的关注,均由省政府直接发文。安徽省的文件明确了两个阶段的目标:到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15%;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海南省的文件则包含政策监管机制、产能布局、科技创新引导、容积率奖励、监督与问责等13方面内容,其中明确:到2022年底各市县年度商品住宅实施计划项目中,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比例应不低于80%。
“以上这些力度较大的举措对促进装配式建筑行业蓬勃发展而言,的确是好事。”四川柏慕联创建筑科技有限公司BIM工程师胡林向中国建设报记者分析表示,当前装配式建筑领域核心技术亟需提升,另外还存在预制装配式深化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认证制度缺失等问题。“如今各地主管部门发文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发展,甚至联合企业、行业专家进行相关研究和培训工作,致力于通过不断的实践形成完善的规范标准,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促进装配式建筑全面、稳步、健康的发展。”
中部地区一位在装配式建筑领域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向中国建设报记者表示,今年是装配式建筑阶段性目标的达成之年,各地发文的主要目的在于促进目标的完成,同时为今后的发展打好基础。“当前装配式建筑推进的主要困难还是成本偏高和社会接受度不高的问题,希望地方层面发文推进的同时,层面也尽快制订未来几年的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土地、财政等激励手段更为丰富
从上述各地最新文件来看,奖励政策的内容都占有较大篇幅,其中主要涉及土地、税收、信贷、容积率、公积金等方面。安徽在“保障措施”部分主要提到了土地、财政和金融三方面举措。例如,优先保障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省重点调度的装配式建筑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出台财政扶持政策,支持装配式建筑项目、产业基地、园区建设;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等。
不过,虽然激励举措花样繁多,但更为重要的是落实。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他所在的地区虽然出台了一些激励政策,但由于部门间权责划分不够清晰明确,导致激励政策无法落地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推动相关激励政策落地方面,潍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下属的潍坊市市政工程和建筑业发展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对中国建设报记者表示,当地主要采取了3方面举措: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潍坊市政府对每条激励政策都明确了责任单位;二是建立联动机制,住房城乡建设与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共同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并建立工作联动机制;三是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成立由市领导牵头组成的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负责全市发展装配式建筑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考核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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